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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5-03-11 16:17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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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 通讯员 樊浩强 王嘉瑜)新房装修本是一件开心事,但是有时会因合同签订、质量问题、款项支付等引发纠纷,喜事变成烦心事。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建设工程审判团队调解了一起因装修引发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经法官倾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基本案情:2021年秋天,王某为李某装修新房,王某支出材料费、人工费数万元。施工期间,王某多次找李某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李某以装修未完工、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拖延支付。王某遂带领工人撤出工地,剩余部分收尾工程未完工,双方对装修价款结算各执一词,互不妥协、互不配合。数年间,王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李某催要款项,李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无奈,王某向西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装修款32,000元。

法院调解: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因装修房屋的价款及门窗、背景墙、衣柜的施工质量和未完工的价款等数个问题发生纠纷。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考虑涉及装修的质量、价款以及未完工部分的价值,通常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作出评估,评估时间一般需要数月,而且需要支付评估机构评估费用,而双方纠纷标的仅仅32,000元,如果引入评估程序,评估费用可能需要上万元,耗时耗力,不仅会加重当事人的负担,还可能造成双方矛盾的加深。

简单的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秉承“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迅速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力求让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诉求,认真倾听双方遭受的困境,又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承办法官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双方关系等方面入手,对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减少不利影响,尽可能地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经过多次修改调解方案,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中,双方最终一致同意就未完工部分价款及质量问题,合理扣除4000元款项,剩余28,000元款项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分期履行,双方沉重的心理负担也得到化解。

法官说法。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每一个小案背后都可能涉及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大事。装饰装修涉及千家万户,是每个家庭的重要经济支出和家庭大事,关系群众生活的舒适度和幸福指数,社会关注度高,个性化需求多。房屋装修是一项烦琐的工程,时间长、专业性强,在装修过程中,容易引发矛盾纠纷。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一份详尽规范的书面合同尤为重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明确合同的总价款和单项金额,避免约定不明,作为施工方更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履行装修义务,作为业主也要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责任,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款项,发现质量问题等,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避免纠纷的发生。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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