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山人民法庭:山区小法庭 暖心解民忧
通讯员 耿贺云
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位于西平西部,背靠大山,是西平县唯一的山区法庭。近年来,出山法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基层审判,聚焦主责主业,延伸司法职能,践行“如我在诉”“小案不小办”理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夯实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出山法庭始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庭室干警定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和相关活动,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形势教育,致力党建与审判业务同步提升,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扎根山区服务群众。出山法庭树牢“如我在诉”理念,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因出山法庭辖区内的大部分区域位于山区,为了便利服务群众,出山法庭开展自主立案,对前来立案的群众开展诉讼咨询、引导诉讼,接收立案材料,仔细审核诉讼材料。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分析双方之间的矛盾,寻找平衡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21.1天,较往年有所提升。
做好“三源共治” 服务辖区发展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针对辖区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较多的特点,出山法庭注重发挥类案示范和调解前置功能,着力做好相关案件审理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截止到2024年11月,出山法庭新收案件530件,已结502件,结案率94%,调解221件,调解率41.9%,调撤率47.4%,上诉率2.4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审判质效居全院民事审判部门前列。
府院联动走深走实。出山法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对于辖区内典型案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预判事态发展和风险隐患,在镇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妥善化解相关案件。
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出山法庭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探索“法庭+”灵活多变的解纷方式,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协调联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024年出山法庭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8起案件,联合司法所调解15起案件。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出山法庭积极梳理辖区内多发的案件类型,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向司法所提出司法建议书,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阵地作用,同时走访辖区内企业,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企业依法防控经营风险提供有效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
宣扬法治精神 传播法治文化
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普法宣传,变法庭为课堂,讲好法治公开课。开展“等案上门+带案下村”便民司法服务,将法庭搬到村庄院落、田间地头,适时挑选典型案件下乡入村巡回审判,邀请人民调解员和村组干部现场观摩,增强村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达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通过司法断案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增强规则意识、守护公序良俗。尤其是对婚姻财产、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注重加强与村干部、调解员的沟通,了解纠纷产生的背景,加强调解工作,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一路走来,出山法庭将坚守为民情怀与法治担当相结合,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小案优办”意识,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暖民心解民忧,不断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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