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苗苗)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联合当地派出所、村委、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2024年1月,张某驾驶电动车外出途中,路过王某所在的某村委,被王某饲养的狗袭击,将张某从车上拖拽摔倒,导致肩部、腰背部受伤。次日,张某去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左肩部、背部挫伤。张某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对此事进行赔偿,王某未明确答复。张某遂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赔偿还原告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000元。
案件受理后,五沟营法庭干警秉承“调解为先”的原则,主动走访了村委、派出所、司法所,积极寻找案发时的监控视频和围观群众,还原案发时的真实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干警凭借多年工作经验,从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又让当地村委和人民调解员从中调和,最终在多方配合下,双方对于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同意向张某赔偿2000元。目前款项已支付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牛云强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