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第3号总林长令全力做好冬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11月18日,省第一总林长和省总林长共同签发了河南省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冬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令》,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筑牢人民防线,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全面压实防控责任。各级林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落实“五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化责任体系,扎实开展林长巡林,突出抓好乡、村关键层级责任落实。切实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从严管控火源,高火险期及时发布禁火令,三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农林交错区农事、祭祀、施工用火和生产性用火监管,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动,采取定期清理、计划烧除等方式,及时清理坟边、林边、地边等重点部位可燃物。
提升全民预防合力。积极动员民众广泛参与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筑牢人民防线。扩大防火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景区、村林密接、坟头墓地等重点地区,林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防火宣传。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内容和村规民约,整合护林员、网格员、综治员、志愿者等乡、村两级基层力量,提升基层森林防火应对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并完善高火险响应、火灾扑救等预案制度,配齐防火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实战演练。防火紧要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要严格履行防火宣传、携装巡护、制止违规用火、隐患排查整治等预防工作任务。
强化应急处置支撑。严格执行防火紧要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运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塔台瞭望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手段,全天候监测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全面落实专业指挥刚性要求,贯彻“打早、打小、打了”和“三先四不打”原则,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情,落实“金标准”,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记者 赵一帆 通讯员 张香红)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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