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我市严把冬季特色餐饮食品安全“六关”
摘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对加工制作的设备和工具、容器等进行分开管理、分开放置和使用,加工过程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司兵兵)今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1月4日起至12月31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正在开展的餐饮环节肉制品专项整治,在市中心城区同步开展冬季特色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通过严把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场所卫生管理、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六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餐饮服务单位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购进牛、羊肉等肉类产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蔬菜类食用农产品要保证新鲜、卫生、外观完好整洁,提倡当天采购当天使用,严格杜绝发霉、变质的食材进入加工环节。
严把餐饮场所卫生管理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对店内卫生进行“搬家式”大扫除,彻底清理店内垃圾、污垢、杂物。全面推广“6S”、明厨亮灶等规范化管理方法,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切实提升餐饮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严把餐饮器具清洗消毒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配备与就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确保消毒柜干净卫生,消毒温度120℃以上,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严把加工制作过程风险管控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对加工制作的设备和工具、容器等进行分开管理、分开放置和使用,加工过程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严把“三防”设施配备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防蝇、防鼠、防虫、消毒及垃圾处理等设施进行自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鼓励使用自吸式防蝇帘、粘捕式灭蝇灯、脚踏式垃圾桶,改变随意撩开防蝇帘、垃圾桶敞口使用、灭蝇灯成摆设等陋习,确保“三防”设施设备配备到位防控有效。
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冬季餐饮食品集中整治行动已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10多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76个,下达责令改正22家,给予警告18家,抽检肉类食品、餐饮具60批次。
责任编辑: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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