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涉外婚姻登记须到省民政厅办理
摘要:经电话问询上级部门得知,哈萨克斯坦居民与我市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除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彩色合影照外,哈萨克斯坦居民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371-65569550、0371-65909790。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今日,记者从驻马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获悉,日前有市民打电话咨询,哈萨克斯坦女孩嫁到中国,在中国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市民政局回应称,涉外婚姻登记须到省民政厅办理,我市没有办理权限。
市民政局回复:哈萨克斯坦居民与我市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属于涉外婚姻登记,目前,我市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均没有办理权限,双方当事人须前往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经电话问询上级部门得知,哈萨克斯坦居民与我市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除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彩色合影照外,哈萨克斯坦居民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护照;2.经海牙认证的无配偶证明;3.经海牙认证的核验成功证明。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371-65569550、0371-65909790。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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