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河南

河南出台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2024-11-12 10:38 来源: 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徐明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南制定出台《办法》是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的需要,也是完善历史建筑保护法制体系的需要,填补了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利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的空白,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

河南出台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鼓励用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历史建筑改造利用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丽

近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推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近日,该厅与河南省文物局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南制定出台《办法》是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的需要,也是完善历史建筑保护法制体系的需要,填补了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利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的空白,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

《办法》提出,具有保护价值而尚未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建(构)筑物,其所有权人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建议。

市(县)历史建筑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在提出历史建筑建议名录之前,应当征求建(构)筑物所有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鼓励多方参与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办法》规定,历史建筑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市(县)历史建筑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应设立保护标志牌,完成测绘建档和信息采集,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与利用要求。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县)历史建筑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办法》规定,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应当符合保护要求,充分挖掘和弘扬其文化内涵,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开展文化创意、休闲旅游、文化研究、传统手工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特色文化体验,开办展览馆和博物馆等特色经营活动或者公益活动,实现保护和利用协调发展。

鼓励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鼓励研究历史建筑改造利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