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四处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投入使用
驻报全媒体记者 张新成 通讯员 蒋军华
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的工作部署,上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超限联合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经上蔡县人民政府批准,分别在G230线邵店镇集南村、S223线黄埠镇新庄村、S328线黄埠镇黄埠村、G345线大路李乡新庄村建成4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该执法系统经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并提前20日将非现场执法系统所处位置、基本功能等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告,于11月1日起正式启动使用。
非现场执法系统(亦称不停车检测系统)由检测预告标牌、车辆超限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超限信息提示设备和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等组成。货运车辆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时,数据采集点实行全天24小时称重抓拍。超限检测可变情报板可随时告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凡超限货运车辆没有及时前往卸货场地卸货,自行消除违法行为的,上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采集的图片、称重数据等信息,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行取证,实施行政处罚。
该大队设置非现场执法系统的主要目的是运用先进的科技治超模式,减少执法强度,便于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维护公路运输秩序,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请广大货运车主和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共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责任编辑:张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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