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汝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2024-10-29 08:28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小防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时旋旋)为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打赢质效攻坚战,10月28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诈骗犯罪刑事案件,部分省级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庭审中,肖萌菊认真研读卷宗材料、仔细核对证据资料,吃透案情,与合议庭成员一道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理清了审判思路,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中,肖萌菊从容把握庭审节奏,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结合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适用等问题组织展开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树立了司法权威。参加旁听的省人大代表对肖萌菊院长娴熟的审判技巧和规范有序的庭审节奏给予了高度评价。院庭长办案既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也是发挥办案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举措。此次庭审活动进一步落实了院庭长带头审判案件常态化要求,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作用,全面调动了全院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法院将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办案机制,激励带动全院干警担当作为、司法为民,全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