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树名木倡议书
全市广大人民、社会各界人士:
古树名木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瑰宝,是不可再生的活文物和自然文化遗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的宝贵财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意识,更好地保护全市古树名木资源,在此,我们谨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保护意识,做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学习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知识,深入挖掘古树名木故事,弘扬生态文化,带动更多身边人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增强法治观念,做古树名木保护的守护者。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遵守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竭尽所能保护好古树名木及其生存环境,制止伤害古树名木的不良行为,举报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境的不法行为,发现生长衰弱、濒危症状的古树名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形成自觉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习惯。
三、赓续中华文脉,做古树名木保护的践行者。让我们集思广益,共同探索古树名木保护新模式,通过“认种、认养、认捐”等多种形式,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老有所护”,共同保护好古树名木,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留住绿美乡愁记忆,共建文明美好家园。
古树名木历沧桑,层层年轮记兴衰。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好天中的每一株古树名木,为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驻马店市林业局
2024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徐丹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