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快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体系
我省加快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体系
分设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我省将加快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等级清晰、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记者昨日获悉,省人社厅近日发布《关于在企业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通知》,对此进行部署。
《通知》明确工作目标,要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健全完善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从而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等级清晰、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
“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怎么建
《通知》指出,要健全“新八级工”等级体系。企业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可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实施分类考核评价,《通知》支持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评价。
这些人可直接申报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
在评聘条件上,《通知》规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评者应为本企业在职在岗一线人员。
其中,特级技师参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申报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技师岗位工作满11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工作。
首席技师参评需获得技能类人才省部级以上荣誉,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申报职业(工种)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并在特级技师岗位工作满2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8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具有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仍从事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工作。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可不受上述参评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企业也可结合技能人才规划,进一步设置或细化本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参评条件,对技能类市厅级以上荣誉获得者可优先考虑。
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灵活调整
《通知》明确将建立健全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激励机制。其中,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企业可结合实际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专项特殊奖励、股权期权激励、技术创新成果入股、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激励办法。
(记者 李娜 陶然 刘盼盼)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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