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履行
通讯员 李万茹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偿还24万元欠款,妥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快捷高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4年3月30日,原告汝南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供货,但被告方却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无奈起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货款。
案件承办法官谢峥收到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双方当事人一开始均比较排斥,谢峥以多年的办案经验,迅速找到切入点,告知当事人继续僵持下去不仅耗时费力,还会影响企业名誉。最终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后,双方关系得以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拿出24万元现金履行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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