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强制腾退涉案房产 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周田田)“被执行人拒不搬出房屋,现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开始……”近日,随着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段海鲁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迅速进入执行现场,强制腾退涉案房产并交付给申请人,既最大程度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又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基本案情
崔某与苏某、焦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崔某与苏某、焦某签订施工合同。崔某施工完成后,苏某、焦某仅支付部分工程款,下余工程款拒不支付。崔某于是向泌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被告苏某、焦某系合伙关系,二人对外共同承担责任。泌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苏某、焦某给付原告崔某工程款项357695元及利息。因苏某、焦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崔某遂向泌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一峰通过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苏某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被执行人苏某名下有一处房屋,泌阳法院执行局立即对该处房屋予以查封。因被执行人仍未向申请人偿还工程款项及利息,泌阳县人民法院遂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该套房屋在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人同意接受房屋以物抵债。后法院张贴公告和腾退通知,被执行人仍未将房屋腾空。公告期满后,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强制腾房当日,执行干警们按照制定方案开展工作,各司其职,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进行沟通,对腾退房屋内的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制作执行笔录,并全程录音录像,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经过数小时的强制腾房行动,执行干警成功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申请人,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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