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卫计·健康 中医中药

我市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

2024-07-26 16:38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侯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闫涛 时会丹)近日,我市认真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七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屏、横幅、版面、微信公众号等手段进行《中医药法》宣贯解读,持续提升公众对依法发展中医药的认识,组织中医药专家通过义诊、知识竞赛、“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中医药讲座。组织市、县级中医院专家学者走进社区、学校、党政机关等地开展中医药文化讲座,介绍中医药的历史、文化和现代应用,传播健康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培养正确就医理念,使市民对中医药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二是开展义诊活动。积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咨询、义诊服务等活动,现场耐心细致地向群众答疑解惑,为大家测量血压、问诊把脉、进行体质辨识。三是开展中医适宜技术体验。组织中医专家在院内外提供三伏贴、耳穴压豆、艾灸等中医药适宜技术,让现场每一位感兴趣的群众都能切身体验到中医药治疗这一传统瑰宝的魅力。摆放中药封包、香囊、艾条、三伏贴、特色院内制剂等,吸引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咨询。四是开展线上宣传。各机构通过微信平台、电子屏等多种线上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医药法》,让群众对《中医药法》有了全新的认知,对中医药知识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本次《中医药法》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的开展,在普及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了中医药的悠久历史、深厚文化,使得更多的群众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增进人民健康。


责任编辑:侯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