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汝南县人民法院召开宿鸭湖湿地执法司法协作会议

2024-07-04 09:10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牛云强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魁)为进一步加强对豫南最大湿地——宿鸭湖湿地的保护,打击非法占用湿地、林地的违法行为,完善行刑双向衔接的治理体系,避免“不刑不罚”,7月3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召开汝南县宿鸭湖湿地执法司法协作会议。

会上,汝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俊传达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培训要求,加强和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树牢新时代环资司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系统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坚持最严法治和绿色发展。用心办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通过发挥刑罚惩戒作用和民事、行政规制功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随后,各参会单位围绕宿鸭湖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如何更好更高效开展行政执法与环资司法协作,进行了系统的研讨。参会单位一致表示,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持续释放对涉湿地违法犯罪“严”起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打击违法高压态势,以最严厉手段切实保障宿鸭湖湿地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全力守护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牛云强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