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摘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大力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扎实办好一般涉企刑事案件,着力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挖一批涉企案件监督线索,优化完善一批长效机制。
本报北京6月17日电(记者 张璁)1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上获悉:各级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两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依法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敢于办大案、敢于啃硬骨头。办理涉企、涉民生案件必须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做到精准办好个案与加强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并重。
各级检察机关将落实依法接续监督、内部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切实用好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在监督办案中拧成“一股绳”,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大力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扎实办好一般涉企刑事案件,着力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挖一批涉企案件监督线索,优化完善一批长效机制。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不断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和重点领域检察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8日 10 版)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