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试点等8项新措施7月起实施
摘要:深入推进警企协作,更好发挥快递企业上门服务优势,群众在办理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可自主选择快递上门服务方式,由快递员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公安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机动车牌证快递至申请人,更加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交管业务,进一步健全交管城乡服务网络,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加普惠高效的...
公安部推出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 7月1日起实施
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博消息,公安部在6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推出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进一步深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进一步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进一步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新措施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在全面实现机动车检验标志、驾驶证电子化基础上,在北京、天津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更加便利群众、企业使用交管电子证照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公安交管窗口业务,并积极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应用场景,为机动车所有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行驶证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加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在已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基础上,对跨省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等业务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更加方便群众异地生活、工作、学习。地方对摩托车实行单独管理政策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旧车,申请注销登记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不需要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纸质注销证明,便利群众办理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手续,减少群众往返窗口办事负担,更好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
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深入推进警企协作,更好发挥快递企业上门服务优势,群众在办理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可自主选择快递上门服务方式,由快递员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公安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机动车牌证快递至申请人,更加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交管业务,进一步健全交管城乡服务网络,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加普惠高效的交管服务。
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对小型汽车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申请人重新申请原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将原来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调整为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简化优化考试科目,更加突出重新申领考试针对性、实效性,便利群众重新申领驾驶证。
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推广城市路口慢行一体化设计,拓展非机动车等候空间,科学设置机非隔离设施,引导非机动车有序等候、顺畅通过,减少通行干扰。具备条件的路口,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安全快捷通过,提升非机动车通行的连续性、舒适性和安全性。
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依托“交管12123”APP提供业务告知导办服务,在群众登录“交管12123”APP办理业务时,主动提醒临近车检、换证等待办业务,精准告知业务办理网点、流程、资料等办事指南,提供线上业务导办、线下网点导航服务,实现群众“一次登录、全项提示,一件待办、全程引导”,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优质、精准的公安交管导办服务。
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开通账号后,可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管理本单位名下车辆以及车辆备案驾驶人信息,查询车辆状态、交通违法记录等信息,在线办理车辆选号、补换领牌证、申领车辆免检标志、变更联系方式等业务,实现掌上办牌办证、掌上亮证亮码,降低办事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8项新措施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行驶证电子化、快递上门服务于7月1日开始试点。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实施、精准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精心组织推进,确保便民利企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研究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措施,不断提升交管服务质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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