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赵海洋)送达检察建议书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办理案件质效,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6月12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送达的方式向驻马店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
会上,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靖和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岩分别通报了近年来在办理酒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明威宣读了检察建议内容,针对公安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血样提取、样本保存、血样送检、血液检验鉴定及有待改进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规范办案程序等具体建议。
“对区检察院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认真反思,并强化两高两部有关办理酒驾案件的再学习,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刘炜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当即表示。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陈彦军表示:“将把检察建议内容及时传达给办案中队及每名办案人员,避免在今后执法办案中出现类似问题,确保办案质量。”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凡军就今后办案业务、互相配合、规范程序性取证等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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