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国标8月起施行 推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
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出台
推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
自然资源部出台了《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4项国家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在统筹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矿山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此次出台的4项国家标准,要通过大力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指导矿山企业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履行修复义务,助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
据介绍,为遏制增量、不欠新账,构建源头保护与全过程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等有关单位编制形成了4项国家标准,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
据了解,4项国家标准充分体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充分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要求,吸纳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适应性管理等国际先进理念,总结我国成功经验,对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出了5项基本原则,明确了多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指导企业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通过采取减缓保护、预防控制与复垦修复等多种措施,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产资源开采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及时复垦利用损毁土地,恢复并提升矿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卢丽华介绍,从制定出台的目的和作用方面看,新发布的标准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支撑。4项标准按照全过程治理修复要求,将生态修复链条由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延伸,提出生产过程中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具体措施要求,推动“边开采、边修复”,为矿山企业科学开展复垦修复、提高治理效果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提供有力依据。4项标准细化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全过程不同阶段的生态修复工作任务,突出强调了重要时间节点的生态修复阶段目标和措施,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行复垦修复义务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依据,保障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提升政府管理效能。(记者 常钦)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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