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社会

走进长寿之乡,打开长寿锦囊 记者带你聆听百岁老人的故事之王三妮

2024-05-31 08:35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走进长寿之乡,打开长寿锦囊 记者带你聆听百岁老人的故事之王三妮:红薯汤 红薯馍 离了红薯不能活

记者 许静

从困难时期的救命粮到小康生活中的健康美食,红薯——深深扎根在西平人的饮食习惯之中,孕育了健康长寿的饮食文化。

5月26日,记者去西平县焦庄乡姚庄村采访时,正逢百岁老人王三妮和自己唯一的儿子陶明喜“吵”得热火朝天——

“吃一辈子红薯了,我还是吃不够。一天不吃,这心里就慌慌的,你们说红薯没营养,我这不也活到了100岁!”

“好好好,晚上还给你熬红薯糊糊,云豪刚给你买的西瓜红红薯,让你尝尝甜不甜!”

拗不过母亲,陶明喜败下阵来。陶明喜也近80岁了,看上去善良憨厚,但是一点也不像个老人,用他的话来说:“上有老娘在,我可不敢老。”

走路风一样的女子

王三妮,出生于1924年3月26日,刚刚过了百岁寿辰。她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耳垂也长得特别大,一看就是有福之人。据老人家的孙子陶云豪介绍,前几天,奶奶过百岁生日,五世同堂,父亲和姑姑们请了三天大戏,亲戚朋友都来给老寿星祝寿,那场面相当壮观!

老人百岁寿辰  (资料图)  

在西平这片古老而富饶的土地上,阳光洒满了每一个角落,温暖着每一寸土地,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的日子里,寿宴喜庆祥和,亲朋同聚共庆生日盛事!这不是什么特别的节日,却比节日更加热闹;这不是什么庆典,却比庆典更加温情。

春天开花,夏天结果,秋天收获。王三妮家的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茂密的石榴树遮住了半个院落。“由于这棵石榴树太茂盛,有的快伸进屋里了,只好忍痛割爱修剪了一部分。否则,这棵树要把整个院子遮住。”老人的儿媳妇刘美玲说道。不难看出,这棵石榴树历经风雨沧桑,陪伴着王三妮,同时也见证着这个家庭几代人的幸福生活。

刘美玲告诉记者,多年婆媳已经成为知己。她和王三妮相处了半个世纪,几乎没有红过脸、拌过嘴。心态阳光,凡事儿不拘小节,这应该是老人高寿的原因。

“俺妈年轻时身体就好,走路都是一路小跑,我们姊妹几个都跟不上。”陶明喜告诉记者,母亲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自小视为掌上明珠,小时候家里穷,如果烙有白面饼,娘总舍不得吃一口就留给了自己。家里还有5个妹妹,对老娘也是孝敬有加。

“不跑能行吗?我得养活你们姊妹六个。”老人插话道。

步履匆匆,奔跑前行。王三妮用脚步追赶着日月星辰,丈量着百年人生。

离不开红薯的老人

红薯是个宝,顿顿离不了。

王三妮告诉记者说:“我就是吃红薯长大的,从小就吃红薯,十几岁的时候,就天天吃红薯,一直到现在。”老人说,可能是从小就吃红薯吃习惯了,直到现在还爱吃。虽然现在大米、白面、小米、鸡蛋、面包等应有尽有,美味食品繁多,但是她唯独喜欢吃红薯。“如果说高寿和合理饮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那么,俺妈高寿的秘诀多少有点‘不足为外人道也’,那就是一日三餐几乎两餐都要吃红薯,雷打不动。”陶明喜说。

明代药学家李时珍说,“海中之人多寿,而食甘薯故也”。红薯的营养十分丰富。在抗癌食物排行榜中,红薯一举夺魁。陶明喜告诉记者,现在生活条件好了,真是不忍心再叫老母亲一天到晚吃红薯了。经过多次劝说,终于和母亲达成共识:晚上可以酌情减量,早晨、中午必须准备一大碗红薯,紧着她吃。你想给她改善伙食,端过去鸡啊肉啊,她也不稀罕,自己去厨房找红薯吃。一番拉锯战打下来,大家也让步了,想着法子以红薯为食材烹制不同的美食:炸红薯丸子、擀红薯面条、烙红薯饼、炖红薯粉条……真是应了一句老话——红薯汤、红薯馍,离了红薯不能活。

“俺家老太太就爱吃红薯,百吃不厌。这不,现在姑娘们回来就直接给她带烤红薯。”刘美玲说,婆婆爱吃红薯,怎么吃都吃不够。可能是她的胃口比较好,吃红薯能消化吸收,有的人胃口不好,吃多了会难受,她怎么吃都没事,这说明老人的肠胃功能真的是非常好。

“也不知道红薯里头都有啥?”陶明喜说,“俺娘就是吃不够。”

岁月总是不经意改变着容颜,但无论生活如何变化,王三妮对于红薯的深情都始终如一。也许,她独爱那红薯特有的香甜味道萦绕于舌尖。纵然品尝多年,却不曾减淡分毫。

人人敬爱的老祖宗

“我年幼的时候,织布、纺花、还缝衣服……”王三妮说,虽然没上过学,大字不识一个,但是老人的双手非常灵巧,年轻时一天能纺一斤花,还会做衣服,“那时候老听长辈夸赞我,这姑娘心灵手巧的,将来肯定有福气”。

记者和老人家聊天(陈培 摄 )

据老人王三妮的儿媳妇刘美玲介绍,婆婆脾气很好,性格温和,年轻的时候精打细算,到现在还是很会过日子。无论是吃的还是用的,都比较节俭。虽然现在生活好了,再也不用为吃穿发愁了,但老人还是喜欢穿自己做的衣服,给她买了新衣服她也不穿。在吃的方面,老人也比较节俭,从来不会主动向儿女提要求,说只要有红薯就够了。

老人家乐善好施,比如自己家的石榴,她从来不让家人买过,都送给邻居、亲戚吃。在孙子的记忆中,全家人都爱在石榴树下乘凉、聊天。小时候盼着石榴快成熟,不管是送人或者自己吃都感到很快乐。

记者和老人的儿子、儿媳妇聊天的时候,老人不时揪揪自己的耳朵,表示很想知道我们在说什么。说也奇怪,可当我们问老人什么问题时,老人说她耳聋了,什么都听不到。只有她儿子在她耳边问话,她才能听到并回答得一清二楚。或许,老太太是“选择性耳聋”吧!

正说话间,一邻居故意逗奶奶说:“你还认识我不?”

“咋不认识?你不是小黄吗?我和你妈从前是邻居,俺俩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一句话逗得大家哄堂大笑。

“99岁的时候,也就是去年,俺家老太太去闺女家时不慎摔伤了腿,这才不干家务。”儿媳妇介绍,百岁婆婆是个勤劳的人,90多岁还能掰苞谷,扫院子。 

正在采访中,奶奶的重孙子放学归来,小家伙先是喊了一声“太”,然后调皮在太奶奶脸上亲了一口就要离开。老人家一把拉住重孙子抑制不住喜悦,她告诉记者,重孙子经常给自己捶背、端饭,特别是重孙子端的饭,自己都会吃个精光。为啥?奶奶的原话是:“重孙子端的饭,不吃还是个人吗?”

老人见证了中国的沧桑巨变,也见证了家族的兴旺之路。如今,她已成为家中的珍宝。子孙满堂,五代同堂,家族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她充满了敬仰和爱意。

晌午时分,记者即将告辞,正逢奶奶的孙媳妇从邻居家端了一碗粉浆面条给奶奶品尝。“俺奶也爱喝这粉浆面条,只能晚上给她熬红薯稀饭了。”看来,孙媳妇也没忘记奶奶定的家规“最少一天两顿是红薯”。

焦庄乡的“红薯经”

和百岁老人王三妮一样,西平县焦庄乡的人们大多对红薯情有独钟。当地政府也因势利导,念好“红薯经”,发展促振兴。

红薯粉、红薯面、红薯粉条、红薯面条……西平县焦庄乡充分利用红薯资源,精心打造长寿食品,不仅让当地老百姓饱了口福,还拉长了红薯经济链条,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也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为当地群众致富的“金钥匙”。截至目前,焦庄乡高庙村红薯已经成功申请注册了3个商标和2个绿色认证。特别是自西平县去年拿下“中国长寿之乡”的牌子以来,销量更是倍增,去年年产值620万元,利润90万元,村集体经济分红27万元,奏响了产业兴旺的最强音。同时,焦庄乡被评为“西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单位”。

“农业旺县”是西平县“十县建设”的根基。焦庄乡坚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主基调,突出品牌效应,发展“西地红”红薯6500亩、优质花生3700亩、“8424”西瓜2000亩、良种蔬菜幼苗培育基地50亩。在高庙村,焦庄乡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打造“红薯文化小镇”,在“西地红”品牌红薯产业的基础上,继续提升村内游园、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村史馆、红薯文化馆,开发农耕文化体验乐园项目,打造红薯主题文化一条街,成功创建河南省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依靠三产带动“再发展”,建成一条集研发、育苗、售苗、种植、回收、储藏、加工、销售、旅游于一体的红薯产业链,形成了“党建引领产业培育、产业带动群众致富”的生动发展局面,让这里的老人衣食无忧,乐享晚年。

焦庄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也是革命老区,有着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目前有百岁老人8人,90岁以上182人,80岁以上966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的长寿老人除了爱吃红薯外,还得益于生态环境好、空气质量好、物产丰富等自然宜居环境。此外,这里的人文环境也极佳,在乡风文明、乡土文化的熏陶下,广大群众对社会对家庭有责任心,热爱生活感恩自然,上慈下孝家庭和谐,生活规律合理膳食,热爱劳动适量运动,心态平和简单知足,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5月11日,西平县焦庄乡大王庄村举办“感恩父母、关爱老人”孝善文化节活动,村里70岁以上的老人、村民代表、志愿者300余人参加活动。儿子、儿媳代表分别为老人洗头、洗脚……通过这些优秀文化的熏陶,村风更加淳朴,村民更加团结向上,孝老敬亲已成为一种习惯。

长寿之乡,大美西平;福泽百姓,魅力焦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作为长寿之乡,西平县各级党委和政府构建了多元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体系,高龄补贴、老年意外伤害等惠老政策,让社会养老有保障,并加快破解农村“十化”问题步伐。西平宜居的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的农副产品,孝善传家的文化熏陶,以及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保障体系,已经成为西平百姓长寿基因的一大“秘法”。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