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以案为鉴敲警钟 以评促学提质效
驻马店网讯(见习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龚旭阳)“我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我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悔罪退赃。”为提高职务犯罪办案质效,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犯罪职能作用,5月24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就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跟庭观摩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还原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过程,深刻剖析被告人犯罪原因,对辩护人的意见逐一进行答辩,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每名领导干部,应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适时开展法庭教育,以案释纪说理,让旁听人员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深刻教训,敲响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
庭审结束后,相关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重点围绕法律文书、出庭规范、释法说理等进行全面评议,总结本次出庭公诉亮点,交流办案心得体会,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大家一致认为,庭审观摩评议是提升公诉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在实战中锤炼出庭能力、培养公诉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