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航运发展中心多举措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驻报全媒体记者 张 勇
4月29日,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严整治、保安全、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水上交通安全“严整治、保安全、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通报了近期全国水上安全事故案例,对今年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严整治、保安全、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
市航运发展中心班子成员、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新蔡县航运服务中心、汝南县航运发展中心负责同志以及全市各水路运输企业法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参加会议。
此次水上交通安全“严整治、保安全、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完善水路安全责任体系,开展水路运输企业、水上旅游客船、渡口渡船、商渔船防碰撞、船舶碰撞桥梁安全治理,开展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开展船舶安全配员等专项治理。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水上安全监管效能,实现“严整治、保安全、无事故”目标,确保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三船一桥一港”水上监管重点目标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隐患清单;各水运企业要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市航运发展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细致地对全市各类船舶开展检查,做到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对水路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责任制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对高风险企业实施跟踪管理,利用多种手段加大对违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惩戒力度,对未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罚,严重者取消许可。
会议要求,要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督查,整改隐患,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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