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已达131个
摘要: “试点工作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先纳入住院费用,先期以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工伤职工起步,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地区。”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姜琳、黄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郑玄波23日介绍,目前全国共确定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131个,开通上线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共398家。工伤职工按规定完成备案,持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可以到试点城市的协议机构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解决工伤职工“就医垫资高、报销往返跑”等痛点堵点问题的重要举措。
自4月1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在部分城市启动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支持工伤职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住院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目前,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已经上线,工伤保险全国“一张网”、就医“一卡通”搭建完成。
“试点工作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先纳入住院费用,先期以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工伤职工起步,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地区。”郑玄波介绍。
他表示,随着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上线协议机构数量还将不断增加。工伤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提出备案申请,查询就医明细、试点城市、协议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信息。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