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发放第一期电子消费券
摘要:用户登录“云闪付APP”在驻马店“政府消费券”驿城区活动专区,通过云闪付免费领取指定消费券活动商户满减优惠券,活动期间每种面值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五、电子消费券使用方式 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加速市场回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经研究,决定以“2024消费促进年”为主线,以“乐购驿城 全民盛惠”为口号,在驿城区通过“云闪付”平台开展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驿城区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分期实施,第一期活动日6天,发放期限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2日,每天上午10点领券,领券后有效期3天,距活动结束时间不足3天的,以活动结束时间为准,逾期失效,不予补发。
二、发放形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驻的个人消费者均可申领。
三、活动内容
通过云闪付“政府消费券”驿城区专区,可领取驿城区政府电子消费券,至辖区指定消费券活动商户使用。
100元减30元,每天1000张,活动期间单用户单日限享1次,单月限2次;500元减100元,每天200张,活动期间单用户单日限享1次,单月限2次。
四、电子消费券领取方式
1.参与方式: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银联实体卡完成支付。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2.用户登录“云闪付APP”在驻马店“政府消费券”驿城区活动专区,通过云闪付免费领取指定消费券活动商户满减优惠券,活动期间每种面值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
五、电子消费券使用方式
1.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出示活动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2.使用券的指定活动商户:驻马店市驿城区参与消费券活动商户门店(名单附后)。
六、使用范围
消费券用于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站、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家居、家纺、农产品、文旅等消费使用。消费者在消费券有效期内至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商户消费。
本公告解释权归驿城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 驿城区商务局:0396-2828221
“云闪付”平台:0396-2625003
2024年3月26日
附:驿城区第一期电子消费券指定商户名单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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