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国内

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将如何拉动汽车消费?

2024-03-21 10:1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多位汽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在了解到有关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后,他们也非常期待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办法和标准的政策细则。 “总体来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符合经济的发展规律,也符合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张翔表示,随着经济增长,大家购买力增强了,人民群众有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

中新网3月21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葛成)天气转暖,汽车行业今年的“好消息”也如期而至。近日,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上述方案的实施,车市将建立起“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缩短消费者的换车周期,使国内汽车保有量和车况水平同步提升,同时还将进一步繁荣二手车市场,实现汽车消费的高质量增长。

将显著拉动汽车消费

中新财经整理发现,自2009年以来,我国曾多次推出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措施既包括减免购置税、节能车补贴这样的“直接减钱”,也包括以旧换新、汽车下乡这样的“间接推广”。

以2009年为例,当时我国刚进入私家车时代不久,汽车行业立足未稳,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产销出现下滑。随着当年以旧换新、减免购置税等政策推出,中国汽车产销当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并将这一纪录保持至今。

“回顾之前出台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均对行业销量提振明显。”在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沃达福数字汽车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翔看来,本次《行动方案》的实施,同样也将对我国汽车消费起到显著的拉动作用。

张翔同时指出,本次《行动方案》提出的以旧换新针对性较强,或有效打通消费者换车过程中的堵点。“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车主的换车周期较长。首任车主平均用车6-7年后更换,而发达国家仅2-3年。缩短上述周期,将对新车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报废换购将成行业增长重要动力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

在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上述有关报废汽车回收的目标是有依据的。从2008年开始,我国汽车产销呈现爆发增长态势,十年间增长超过9倍。按照15年车龄报废回收来算,目前进入了集中报废的高峰阶段。

“在用国三以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乘用车超过1600万辆,其中车龄15年以上的超过700万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我国的汽车、家电、家装市场综合体量大,相当一部分产品使用年限较长,能耗排放较高,有的因为长期使用,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潜在更新需求进入了集中释放期。

《行动方案》也对以旧换新的车型提出了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据崔东树测算,2023年汽车报废量净增为756万辆,未来会显著有加速的趋势。因此,汽车报废更新、升级会成为行业增长的重要动力。同时,二手车出口转出模式也日益成熟,国内道路上汽车的车况水平也将逐步提升。

具体措施备受期待

《行动方案》明确,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中新财经了解到,在《行动方案》出台之前,包括吉利、哈弗、比亚迪、一汽-大众、北京现代等多个自主和合资品牌已经推出了以旧换新的促销活动。不过,这些促销活动大多局限在品牌内,除补贴方式、金额不同外,对于消费者购车的车型也存在限制。

多位汽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在了解到有关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后,他们也非常期待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办法和标准的政策细则。“传统的以旧换新大多都以车企补贴为主,不光参与车型有限,消费者也不太感冒,如果有大范围的补贴政策,车卖得也会更快一些。”

“总体来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符合经济的发展规律,也符合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张翔表示,随着经济增长,大家购买力增强了,人民群众有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越来越快,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进一步也刺激消费者换车,提升驾控品质。(完)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