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提升市民出行幸福感
驻报全媒体记者 张勇
自2022年12月1日《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国家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绿色出行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刊载《条例》全文、打造《条例》宣传主题公交车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公众了解《条例》,进一步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促使公交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条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形成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为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法治环境,有力促进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健康发展。
至目前,市中心城区共有运营公交车辆701台,公交线路42条,市区万人公交车保有量达13标台以上,年运送乘客约4000万人次,运营车辆中纯电动公交车比率达100%;公交车进场率达100%;来车信息实时预报覆盖率达100%;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实现主城区5分钟上车、5分钟换乘;在全省率先实现公交IC卡与全国325个城市的互联互通。我市先后实行了市区6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小学生及护送家长、残疾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车的惠民政策,免费乘车人数占总乘车人数的75%以上,倡导了绿色出行理念,提升了市民出行幸福感和获得感,乘客各项满意度测评率达98%以上,驻马店公交综合发展实力达到全国中等城市先进水平。
目前,我市已成为全省首批荣获“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达标城市”“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三项行业最高殊荣的省辖市。驻马店市公交公司先后获得了“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河南省文明单位”50多项殊荣。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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