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计划每年培育200名大国工匠 需要什么条件?
摘要:为向大国工匠提供更好支持保障,全总设立大国工匠激励保障专项资金,支持工匠开展项目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对于培育期满获得大国工匠证书的,工会将比照全国劳模标准为人选落实待遇,并加强对大国工匠的推荐使用。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黄垚、樊曦)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提出计划每年培育200名左右大国工匠,示范引导各地、各行业每年积极支持培养1000名左右省部级工匠、5000名左右市级工匠。
办法对培育对象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政治素质过硬,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现场工作经历,长期践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有突出技术技能素质等基本条件。此外,培育对象应在大国工匠能力标准上有突出潜能,即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方面显现明显发展潜力。
大国工匠培育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由全总向完成培育任务并评价合格的入选对象颁发大国工匠证书。培育期内,推荐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大国工匠培养方案,定期报备培育情况。
为向大国工匠提供更好支持保障,全总设立大国工匠激励保障专项资金,支持工匠开展项目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对于培育期满获得大国工匠证书的,工会将比照全国劳模标准为人选落实待遇,并加强对大国工匠的推荐使用。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