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老年人幸福感!驻马店市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摘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实施综合评估制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建立统计调查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照护保障制度,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老年人优待制度。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进多方参与建设,完善城镇养老设施,健全农村养老网络,实施适老化改造。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近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驻马店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每位驻马店老年人均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据悉,截至2022年底,我市常住人口689.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149万人,占比21.6%,高出2021年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115.4万人,占比16.7%,高出2021年0.3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正在加大。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建成具有驻马店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驿心养”养老服务品牌,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意见》围绕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4项重点工作任务、21项具体措施。强化需求导向,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实施综合评估制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建立统计调查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照护保障制度,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老年人优待制度。优化发展布局,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进多方参与建设,完善城镇养老设施,健全农村养老网络,实施适老化改造。统筹多方资源,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强化养老机构保障,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加强政策保障,健全标准引领机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考核、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此外,《实施意见》还印发了《驻马店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包含13个物质帮助项目、10个照护服务项目和2个关爱服务项目等三类25个服务项目。《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有20项内容,按照覆盖范围、实现程度不低于省级清单的要求,我市清单增加了老年人休闲优待服务、就医便利服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发放临时救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等6项内容。
《清单》内容将根据国家清单调整情况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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