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在燃气公司购买燃气灶才可通气吗
驻马店网讯(记者 万华翼)近期,有群众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是上蔡县韩寨镇郭庄村湾李村的村民。村内统一安装的天然气于2023年12月安装完毕,已缴纳安装费用。近期被燃气公司人员通知必须在公司购买燃气灶才可通气。现咨询该通知是否符合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回复。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立即联系豫南燃气对工单进行转办。豫南燃气对反映问题及时回复:客户可自愿购买燃气灶具,但客户需提供自己购买的燃气灶具合格证和气源气体检测报告。《关于规范天然气燃烧器具经销与安装秩序的联合公告》规定:县城居民用户及工商业燃气用户(含企业、学校、饮食服务业)购置燃气灶具时,应选择产品质量合格的,且与我省天然气气源适配性匹配的燃气灶具。安装使用壁挂炉、热水器等燃气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与气源适配性检测证明,到燃气供应企业申请登记,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气点火,未经燃气供应单位同意不得私自改动天然气管道,否则,由燃气执法部门依法处罚。销售的天然气燃气器具,必须取得国家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认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产品类型等相关信息,禁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随后,豫南燃气相关人员与反映人联系,并详细告知安装流程和收费标准。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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