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7名
摘要:即日起开始至2023年12月22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开发区社保中心二楼就业窗口现场报名。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今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有关规定,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7名。
招聘单位和人数(见表格)
招聘对象为驻马店市区常住人员,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是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的单亲家庭成员。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报名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区常住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
即日起开始至2023年12月22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开发区社保中心二楼就业窗口现场报名。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驻马店市人社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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