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全面完成
摘要:各地党委、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稳妥有序推进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30日消息,截至11月中旬,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县一级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全面完成。这标志着自2022年起推进的全国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圆满收官。
做好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的现实需要,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抓总,自上而下、逐级开展。各地党委、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稳妥有序推进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
记者:孙少龙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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