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盖弥彰的谎言
摘要:学生家长的确不是学校的下级,但事实上已经成为学校的管理对象,要不然学校领导怎么会让学生家长代表“转达自己的建议”?学生去上学交的有学费,学校财政困难与家长毫无关系,怎么会有家长“自发地“为学校捐款呢?
石新宇
近日,有网友爆料,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第七中学召集学生家长开会,因学校财政困难,为提高老师工作积极性,增加老师薪酬,所以向每位同学收费200元。此事引发部分家长不满,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对于此事,尽管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做出回应称是家长自发的行为,学校没有同意,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但家长群的聊天截图显示,两位参加了家长会的家长代表发布消息称,是“学校领导让我转达下自己的建议”,是“为了给学生们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氛围,由于学校财政困难,所以向每位同学收费200元,希望各位家长相互告知。”家长代表发布的消息的重点,是“学校领导让我转达下自己的建议”,这与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回应称是“家长自发的行为”完全相悖,但无论是当地教育部门还是学校,都没有回应这个重点。
前些年,“摊派”曾经是个热词,反对“摊派”一度成为一些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所谓“摊派”,就是要求下级或管理对象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费用或实物。发生在西安市长安区第七中学的这件事,总给人以摊派的感觉,虽然学生家长既不是学校的下级也不是学校的管理对象。别慌,不全对。学生家长的确不是学校的下级,但事实上已经成为学校的管理对象,要不然学校领导怎么会让学生家长代表“转达自己的建议”?对于学生家长代表说的学校领导让他转达自己的建议的说法,笔者认为是确实存在的,因为学校对此没有否认。学校领导既然能够理直气壮地让学生家长代表这么干,还不是把家长们当成了自己的管理对象,而且是被指使又得背黑锅的管理对象。至于说是家长自发的行为,鬼才相信。学生去上学交的有学费,学校财政困难与家长毫无关系,怎么会有家长“自发地“为学校捐款呢?我们到商场购物,听说老板经济有困难,除了拿出所购商品的费用外,是不是还得自发地为老板捐款呢?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公立学校的经费应该由政府负责,不应该让家长买单,也不应该让老师的薪酬和家长联系起来,否则就会损害教育的公平和质量。学校如果做错了,就应该坦然承认,遮遮掩掩推卸责任,怎么好意思教育学生诚实守信?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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