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观豫丨河南:创新文化旅游援疆模式,共筑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篇章
11月21日至23日,由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的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现场交流会在京召开。会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夏志胜在介绍河南创新文化旅游援疆模式的工作经验时表示,文化旅游援疆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载体,也是群众就业增收的富民工程。
自2010年起,河南省对口援建新疆哈密。河南是人口大省也是文化旅游大省,哈密文化旅游资源同样富集。夏志胜表示,河南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创新文化旅游援疆模式,全力实施文旅智力支援、旅游宣传推介、文旅产业发展等重点工程,培育地铁“哈密号”、专列“豫疆号”等品牌活动,推动了豫哈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取得丰硕成果。
近些年,河南省坚持规划引领,制定了《河南省文化援疆实施方案》,指导哈密市、第十三师新星市和巴里坤县、伊吾县、伊州区编制了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同时,河南省强化智力支撑,订单式选派270余名文化旅游人才开展“组团式”援疆,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养,举办“导游员讲解员培训”等活动200余批次,为当地培训文化旅游管理人才和从业人员5400余人次,还推动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在哈密设立产学研基地,支持哈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旅游管理专业。
谋定而后动,河南从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丰富特色旅游产品两方面发力,增强哈密旅游发展活力。帮助哈密打造大海道、伊吾胡杨林旅游核心景区和精品线路,改善巴里坤、伊吾县全域旅游条件,开发东天山滑雪、鸣沙山滑沙等旅游新产品;建设巴里坤民族服装产业园,引导河南安绣等企业入驻,打造哈萨克民族特色服装和刺绣品牌;适应自驾新疆游不断增加的趋势,支持河南相关旅游企业赴哈密建设自驾车营地;举办“哈萨克民俗风情展”“哈密维吾尔族刺绣邀请展”等系列展览,组织《兵团颂》等大型情景剧演出活动,丰富游客文化体验;推动河南云台山景区与伊吾胡杨林景区等“一对一”结对共建,深化河南旅游企业与哈密景区、旅行社、演艺团体、酒店、农家乐的合作,推动哈密旅游业加快发展。
此外,河南还通过宣传推介、引客入疆等形式精心拓展哈密文化旅游市场。在大象融媒开设《豫见哈密》系列节目,组织河南电视台举办“醉美哈密”短视频大赛,支持河南媒体和旅游企业联合成立“哈密旅游河南宣传推广中心”,开展“哈密文化旅游进中原”“新疆缩影·甜蜜哈密”等大型推介活动,河南卫视在哈密大海道景区编拍的大型舞蹈《伊州长歌》,引发各地游客对哈密人文风光的无限向往;开展“河南人游哈密”等专题活动,累计开行旅游援疆专列207趟、专厢205个、包机6趟,输送河南游客50余万人次。去年开通的郑州地铁“哈密号”,已成为集哈密旅游宣传、助农消费、交往交流交融于一体的“移动平台”,共推介销售哈密农产品超过1.6亿元,吸引赴哈游客4万多人次。
“帮助哈密发展旅游的同时,我们也大力吸引新疆游客中原行。”开展“百名民族团结模范游河南”“中原文化天山行”等活动,促进两地各族群众大众化、生活化、常态化交流互动。豫哈青少年夏令营累计组织2000余名哈密优秀师生到河南研学交流,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
夏志胜表示,河南省将发挥中华文化重要发祥地优势,持续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体系,精心打造华夏文明探源、千里黄河研习、红色基因传承等精品旅游线路,吸引新疆游客到河南旅游。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潘岳,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王旭东出席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现场交流会。中央统战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旅、发改、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国家民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特邀市(县)党政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代表、导游代表及旅游企业代表一并出席会议。
去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新华每日电讯记者 蒋彤)
责任编辑:胡志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