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1000元 驻马店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摘要:此次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时应注意: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今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驻马店市2023年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据悉,今年我市仍采取“依申请”和“免申即享”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目前,“依申请”程序已正式上线运行,参保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单位办事通道”申领。
此次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时应注意: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根据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为上述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同一人无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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