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安装燃气自闭阀的用户是否停止供气
摘要:豫南燃气对反映问题进行及时回复: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2022〕5号文件《关于推进城乡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三项的要求,居民用户需加装燃气安全装置(金属波纹管与自闭阀)。
驻马店网讯(记者 万华翼)近期,有群众致电驻马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是驻马店市区慎阳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某小区业主,家里已自行更换了不锈钢燃气软管,但未安装燃气自闭阀,咨询不安装是否会被停止供气。
驻马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立即联系豫南燃气对工单进行转办。豫南燃气对反映问题进行及时回复: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2022〕5号文件《关于推进城乡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三项的要求,居民用户需加装燃气安全装置(金属波纹管与自闭阀)。同时,根据《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在系统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进行标识,用户可前往线下营业厅办理燃气业务,不存在停止供气的做法。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10月31日,加装1个自闭阀由企业与用户按照4:6比例共同承担费用,即豫南燃气承担48元,用户仅需承担72元。10月31日后安装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随后,工作人员与反映人联系,并详细告知其相关政策。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