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驻马店这样守护蓝天白云
摘要:“十大行动”包括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交通运输清洁行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行动、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等10大行动24项重点任务。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3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5%……近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驻马店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三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主要目标,并提出重点领域“十大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指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未来三年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3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3%以下;国省控断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2.86%,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驻马店建设取得新成效。
为全面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针对重点领域提出“十大行动”。“十大行动”包括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交通运输清洁行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行动、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等10大行动24项重点任务。
记者了解到,“十大行动”中,不少内容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到2025年,新蔡县、汝南县、西平县、确山县力争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驿城区、开发区综合指数持续保持全省先进位次,其他县区综合指数提高5至10个位次。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采取截源控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行动计划》最后一个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要求,确保任务落实、目标完成。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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