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发布关于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摘要: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驻马店市食盐价格秩序平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8月25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发布《关于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全市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稳定价格水平。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食盐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食盐。
《告诫书》强调,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各经营者应当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各相关经营者如有上述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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