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培育好总结好经营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秀案例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马莉冉)8月17日上午,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八章:《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对生态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王军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检察机关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更应当是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推进者和保护者。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好政治方向,实现“三个效果”。要把握拥有培育、总结、经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秀案例的肥沃土壤的这一优势,把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推进检察工作内外协调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河长+检察长制”“林长+检察长制”等有力的平台,紧扣驻马店农业大市的定位,牢牢把握桐柏生态功能区和豫南平原区两个区域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良好契机,以党委政府的工作需要作为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依据,认真研究,审慎落实,确保添彩加翼,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更新办案理念,促进质效提升。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职能作用,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了初期,处于由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的阶段,要深耕细作,在准确性、规范性上下功夫,紧盯法定领域的空白项目,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障,保护好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办案结构,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要注意方式方法,推动类案治理。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要敢于以诉的方式确认体现司法价值,以诉的刚性作为公益保护的后盾,做好“法治+生态”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持续奋斗者,切实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美丽中国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处级干部、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代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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