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视角|跟随总书记足迹,看母亲河生态之变
摘要:出品:刘菁 李俊 策划:李亚彪 常爱玲 齐慧杰 周宁 令伟家 监制:张紫赟 黄庆华 终审:何莉 周年钧 记者:水金辰 黄博涵 编辑:王浩程 姜子炜 侯帮兴 邬金夫 设计:赵丹阳 技术支持:密雅琪 实习生:赵玥先 周雅 姜盈萱 赵伯翰 卫...
黄河、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千百年来,向海奔腾,生生不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母亲河之畔,对当地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
今年8月15日是我国第一个“全国生态日”。一起跟随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从卫星视角看母亲河生态之变。
时间:2022年6月8日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长江、金沙江、岷江在宜宾市主城区交汇,形成了三江汇流的壮阔景象。习近平来到三江口,眺望三江交汇处,听取当地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实施长江水域禁捕退捕等情况介绍。
【总书记说】
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也是守护好中华文明摇篮的必然要求。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
【卫星看变化】
↑2022年与2014年相比,四川宜宾三江口更绿了,岸线更美了。
时间:2018年4月24日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在长江边的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习近平总书记步行到沿江码头坡道,实地察看沿江设施拆除、码头复绿、排污口整治情况。
【总书记说】
企业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主体和重要力量,要强化企业责任,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清洁生产,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能力。要下决心把长江沿岸有污染的企业都搬出去,企业搬迁要做到人清、设备清、垃圾清、土地清,彻底根除长江污染隐患。
【卫星看变化】
↑2023年与2012年相比,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内,原来临江建设的生产设施已经搬迁和拆除。
时间:2020年8月19日
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
薛家洼生态园地处长江岸边,长期以来乱搭乱建、污水横流,经过整治,已成为百姓亲江亲水亲绿的美丽岸线。习近平来到这里考察调研,详细了解马鞍山市长江岸线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长江十年禁渔等工作落实情况,并走到江边察看长江水势和岸线生态环境。
【总书记说】
要增强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意识,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
【卫星看变化】
↑2023年与2012年相比,经过整治后的安徽马鞍山薛家洼生态园绿意盎然。
时间:2019年8月21日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习近平前往黄河治理兰铁泵站项目点,听取甘肃省和兰州市开展黄河治理和保护情况介绍。习近平登上观景平台,俯瞰堤坝加固防洪工程,沿步道察看黄河两岸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情况。
【总书记说】
黄河、长江都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甘肃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要首先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
【卫星看变化】
↑兰州市将泵站改造为两座古朴雅致的观景亭,连通滨河漫步道和人行道,与黄河风情线融为一体。
时间:2020年5月12日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也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习近平来到汾河太原城区晋阳桥段,听取太原市汾河及“九河”综合治理、流域生态修复等情况汇报,沿河岸边步行察看汾河水治理及两岸生态保护、城市环境建设等情况。
【总书记说】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山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切实保护好、治理好汾河,再现古晋阳汾河晚渡的美景,让一泓清水入黄河。
【卫星看变化】
↑2022年与2013年相比,通过综合治理和生态景观建设,汾河太原城区晋阳桥段水量更丰、风光更美。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习近平来到黄河入海口,凭栏远眺,察看河道水情,详细询问径流量、输沙量等。随后,习近平走进黄河三角洲生态监测中心,听取黄河流路变迁、水沙变化和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情况介绍。
【总书记说】
扎实推进黄河大保护,确保黄河安澜,是治国理政的大事。要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提升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黄河沿岸安全。
【卫星看变化】
↑2022年与2014年相比,山东东营黄河入海口湿地绿草如茵。
出品:刘菁 李俊
策划:李亚彪 常爱玲 齐慧杰 周宁 令伟家
监制:张紫赟 黄庆华
终审:何莉 周年钧
记者:水金辰 黄博涵
编辑:王浩程 姜子炜 侯帮兴 邬金夫
设计:赵丹阳
技术支持:密雅琪
实习生:赵玥先 周雅 姜盈萱 赵伯翰
卫星数据:星图地球数据云
新华社新媒体中心
新华社安徽分社
联合出品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