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商场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驻报全媒体记者 曾富强 吴丹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驻马店市乐山商场实业有限公司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乐山商场建于1984年,公司现有乐山商场总店、新百汇店、天下城店,总营业面积近10万平方米,是驻马店市集购物、休闲为一体的大型多元化消费场所。商场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经营示范单位”“质量信得过单位”“诚信维权先进单位”;河南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文明诚信商场”“先进基层党组织”“三八”红旗集体、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省“五好”党组织、省“服务名牌”;驻马店市首届“区长质量奖”、市“市长质量奖”、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绿色商场、河南省“平安商场”等称号。
商场凭借39年夯实的实力,成为驻马店商业零售业龙头,被誉为“驻马店商业领域的一面旗帜”定位高端精品百货,被誉为驻马店高端百货业的风向标,是驻马店市民公认的商业金字招牌,作为驻马店城市形象名片,乐山商场始终引领着广大市民的消费理念,诠释着驿城悠久文化魅力。
文明无止境,创建不止步。荣誉的获得是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起点,驻马店乐山商场将珍惜成果、守护荣誉,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更宽领域、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驻马店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曾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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