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委编办 “1234”工作法强力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续法人登记工作
摘要:对无特殊情形又不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废止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暂停其一切机构编制事项,并联合市委深改办对其进行通报。至目前,驻马店市委编办完成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36个,登记率96%,除部分事业单位因涉及资质认可等原因暂不宜注销外,其余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驻马店网讯 (通讯员 王希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是检验改革完成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确保改革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方案批复后,驻马店市委编办对此高度重视,系统谋划、迎难而上,采用“1234”工作法,在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上取得突破。
一个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驻马店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紧盯高质量完成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这一重要目标,全力跟进改革进度,铆足干劲,通过编制涉改事业单位登记台账,共梳理事业单位法人需设立登记37家,变更登记53家,注销登记157家。
两项原则。一是从严审核原则。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严把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和公告,不因时间紧任务重而放松对工作质量的要求,确保流程规范、材料完整、手续齐全,做到忙而不乱、忙而有序、忙而无错。二是务实担当原则。兼顾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和职工权益,考虑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职能的属性,不片面追求登记率,而是做到蹄疾步稳、全盘考虑,形成改革共鸣,提升事业单位对改革的认同感,助力改革顺利进行。特别在注销登记方面,对于存在资质认证、撤销转企等情况的事业单位,尤其要做好新老单位的承接、国有资产和职工权益的保护,切不能操之过急。
三个堵点。一是法人意识薄弱。部分事业单位认为不办理法人注销或变更,不上缴证书和公章,本单位就仍能继续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正常运行,有意或无意地忽视“自发文之日起,原定机构编制事项一并废止”的规定,没有意识到不及时进行法人登记潜在的法律风险。二是登记流程不清。部分事业单位因经办人员调整,平常较少接触法人登记工作等原因,导致对以上登记业务感到陌生,操作步骤不熟悉、申请材料不齐全、填报内容不规范。三是人事工作滞后。部分举办单位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观望等待情绪严重,新组建单位的干部配备迟迟不到位,整合单位的人员划转进度缓慢。
四项措施。一是召开推进会议,提高登记意识。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方案批复后,驻马店市委编办及时组织召开改革后续工作推进会。会后,各单位申请法人登记的主动性空前高涨,登记管理机关3天内受理近200份登记申请。二是着力优化服务,提升登记质效。增强服务意识,编制《操作流程》,提供样表模板,安排专人进行“电话答疑+现场教学”;压缩办理时限,对单位提交的申请事项,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审核、回复,做到处理不过夜;实行容缺办理,对涉及整合组建的单位,如尚未明确法定代表人,可由举办单位党组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以党委(党组)名义向驻马店市委编办请示作为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登记。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干部任免、财政保障、社保转移等方面形成合力,给涉改单位吃下定心丸,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四是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促问效。对无特殊情形又不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废止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暂停其一切机构编制事项,并联合市委深改办对其进行通报。至目前,驻马店市委编办完成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36个,登记率96%,除部分事业单位因涉及资质认可等原因暂不宜注销外,其余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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