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正风肃纪 泌阳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摘要:要紧紧围绕对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这个核心,聚焦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作风不良现象的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并督促改进审判、执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促使干警严格公正司法,文明规范办案。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杜英翔)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7月11日,泌阳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院长王东风出席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富强主持。
会上,通报了省高院下发的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查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务必要以典型案例为戒,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廉洁从业,高度警醒,清晰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会议就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加强纪律教育,使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针对法院工作的职能和特点,强化办案纪律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底线思维和程序意识,从审理每个具体案件做起,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坚决守住“党性关、纪律关、法律关、权力关、廉政关”。要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念好日常监督的“紧箍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话函询,使更多的党员干警红脸出汗、知错知止,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要运用大数据的“探照灯”功能,筑牢廉政“防火墙”。要完善司法统计、质效评估、关联案件分析、案件趋势分析等功能,深度挖掘司法大数据,切实让审判管理成为案件质效的“体检表”、推动工作的“指挥棒”。要紧紧围绕对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这个核心,聚焦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作风不良现象的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并督促改进审判、执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促使干警严格公正司法,文明规范办案。
三要进一步抓“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形成示范效应。院庭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养成在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良好习惯,真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对于存在问题的少数案件,要坚持应究必究、查处必严,在找准原因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责任人,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该调岗的调岗,该处理的处理,确保所有干警以积极主动、斗志昂扬的良好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要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人、案、事的全面管理,做到敢抓善管,真抓实管,切实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各部门负责人除了要严格要求自己,更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分内的事。在部署工作时,该抓的必须抓、该管的必须管,要从小节抓起、从日常抓起,时常严一严规矩、紧一紧纪律,让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同志、每一项权力的行使都处于监督之下。
责任编辑:陈司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