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缴存上限不超过3902元 2023年度驻马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摘要: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通过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各单位缴交2023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元,缴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7月11日,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不超过3902元。2023年7月份开始,各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时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
《通知》指出,根据驻马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5026元”计算,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6256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确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其中,市直及市辖区为1800元,县域为1600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不超过3902元,(其中,个人最高月缴存1951元,单位最高月补贴1951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直及市辖区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80元;县域月缴费额不得低于16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通知》明确,2023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通过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各单位缴交2023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元,缴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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