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以产业促发展 助推乡村振兴
摘要: 当下,老湾村生态旅游方兴未艾,红色文化闪耀光芒,苗木产业欣欣向荣,藕粉、茶叶深加工车间多点开花,远远近近的荷塘、菊海、亭台、车间及忙得不亦乐乎的百姓,一幅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新画卷正在这里徐徐铺展。
记者 徐佳瑞
树木叠翠,溪流清澈;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乡间村野,悠然自得……7月5日,记者走进如诗如画的平舆县西洋店镇老湾村,目之所及,甚为舒心。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老湾村的景象只是全县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平舆县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契机,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振兴路径和“绿色、生态、有机、富硒”品牌的要求,错位发展,做大做强极富特色的现代农业,着力建设一批示范乡镇,打造一批精品村庄。同时,积极探索“产业+就业”发展新路径,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大力兴办家门口工厂,帮助群众实现就近就业增收,让家门口工厂在乡村振兴中“唱主角”。
拉线、剪线、缝合、打包……在西洋店镇老湾村旭鸿制袋61分厂车间内,一排排缝纫机整齐排列,50多名工人“飞针走线”加紧赶制订单,一派忙碌的场景。
“以前我都是在外打零工贴补家用,有时到比较远的地方,老伴儿中午吃饭就成问题。”村民胥学彬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说,“现在干的这个活就在家门口,骑车四五分钟就到了,两个人一天能挣100多元,我和老伴儿都在这工作,活也简单,太复杂的活咱也干不了。”
“我在这里制作收纳盒,工资计件,一个月至少能挣三四千元,干活麻利的能挣得更多一点。厂子就在村附近,不耽误照顾老人和孩子,工作、生活两不误。”提起在村里办的工厂,村民王颖赞不绝口。王颖今年30多岁,有两个孩子,小的在上幼儿园,每天一早一晚需要接送。因为工作时间自由,不耽误接送孩子,加工收纳盒的工作成为像王颖一样的留守妈妈眼中的“香饽饽”。
“非常感谢政府对企业的支持,这个分厂是去年在老湾村设立代加工车间的,主要生产收纳盒,产品销往浙江义乌。车间有50多台机器,打包人员包含在内,可提供60多人的就业岗位,解决了老湾村及周边邻村留守妇女、老人和困难群众的就业难题。”该分厂负责人尹小丽说,“看到这样的工作劲头儿,我们打算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带动更多的村民就业,为乡村振兴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这才是我们村其中一个代加工厂,像这样的企业目前我们村有15个,其中有6个标准型的大企业,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40余万元,为500名群众提供了就业机会,家门口工厂现已成为老湾村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老湾村党支部书记邢东魁表示,“作为村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其转化为推动家乡发展的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社会稳定发展。”
眼下,又到了荷花盛开的季节,老湾的千亩荷花基地,一朵朵、一层层、一簇簇荷花遍布大小荷塘,让当地人的“朋友圈”刮起了一阵“十里荷花”的清风。连片的荷塘里,姿态优美的荷花在风中摇曳生姿、绿叶相托、蜻蜓小驻、池水荡漾……
“前段时间在‘朋友圈’看到这里有这么大规模的荷塘,今天专门带孩子来玩,真的太美了!”连日来,盛开的荷花吸引不少市民纷纷前来一睹水中芙蓉的芳容。
据了解,金沙湾生态农业观光园是自然美和生态美融为一体的3A级旅游胜地,年接待游客30万人以上,为村民提供了300多个就业岗位,带动村民脱贫致富。2019年,老湾村被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定为全省乡村旅游特色村。2021年,平舆县金沙湾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同时老湾村获得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荣誉称号。
荷花不仅扮靓了乡村,还铺就了一条乡村振兴助农增收的大道。近年来,老湾村深入实施“旅游+农业”发展模式,从赏荷花、收莲子,到荷叶、莲蓬深加工,形成“产、供、销、农产品深加工”一条龙,让小荷花变成大产业,带动农副产品销售,拉动农家乐与民宿发展,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创业就业问题,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面对美景,笑对生活,村民冯玉川老人说,他将4亩洼地全部入股到金沙湾,每年不但可以拿到近5000元的土地流转费,每月还能拿到1200元的工资,政府还给老伴儿安排了公益岗位,如今看病不怕、吃喝不愁,好日子还在后头哩。
“园区规划总面积1.6万亩,其中一期建成区面积2200亩,覆盖老湾村全域。该公司采取‘荷花+农业+旅游+电商’等模式,不断促进荷花产业链横向拓展、纵向延伸。”该公司工作人员张文文介绍,“下一步,公司将围绕荷花产业,积极发展荷塘经济,采取‘荷塘+鱼、虾、泥鳅+果树’等模式,打造‘田’字形绿荫长廊创富基地,带动更多村民增收致富。”
当下,老湾村生态旅游方兴未艾,红色文化闪耀光芒,苗木产业欣欣向荣,藕粉、茶叶深加工车间多点开花,远远近近的荷塘、菊海、亭台、车间及忙得不亦乐乎的百姓,一幅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新画卷正在这里徐徐铺展。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