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长红不能光靠“明星牌”
摘要: 天眼查信息显示,去年5月,陈赫合伙企业退出贤合庄股东行列; 2020年7月,郑恺投资的民国风火锅品牌火凤祥在宁波开出全球首店,并于同年12月在合生汇商场对面开出北京总店,开业之初也曾是热度颇高的网红餐厅。
由演员陈赫等人创立的明星火锅店贤合庄,日前被传出关闭所有北京门店的消息。一炮走红的明星火锅店不少见,能保持“长红”的却不多。目前,邓伦创立的火社火锅已经关店,郑恺创立的火凤祥鲜货火锅也一直试图用超低折扣吸引客源。
低门槛的餐饮行业是明星开店的首选,受众客群广泛、标准化程度高、后厨操作简单的川渝火锅尤其成为明星跨界的大热门。尽管拥有明星光环的加持,但餐饮行业并不只做粉丝生意,实实在在的品质才能让消费者甘愿买单。
贤合庄火锅败走京城
刚刚过去的周末,“贤合庄北京门店全部关闭”词条登上微博热搜。记者走访了解到,其原位于龙湖长楹天街的北京首店目前已换成巴奴毛肚火锅,华彩商业中心店正由其它品牌接手并重新装修,三里屯店、西单店、丰科万达店等均已歇业关闭。
贤合庄卤味火锅品牌由演员陈赫、主持人朱桢、歌手叶一茜于2015年共同创办。2019年,品牌与擅长操刀明星餐饮项目的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合作,通过加盟方式快速扩张。据媒体报道显示,鼎盛时期,贤合庄全国门店数量一度达到788家。
2020年,贤合庄进入北京市场,五店齐开,陈赫还曾携众多明星前来“站台”。“明星牌”让这家火锅店迅速成为网红餐厅,给品牌带来了不俗的经济效益。不过,加盟模式也为后续发展埋下隐患。
2021年以来,贤合庄加盟问题多次引发关注,“贤合庄总部关停”“国内多家贤合庄倒闭注销”“福州所有门店全关张”“陈赫收取37亿元加盟费”等负面消息在网络渠道蔓延。尽管品牌方屡次发布声明辟谣,还是对品牌造成不小打击,全面收缩也早有端倪。
天眼查信息显示,去年5月,陈赫合伙企业退出贤合庄股东行列;去年8月和11月,公司又先后因特许合同纠纷被起诉,以及因提供不真实的营业额统计资料被警告。目前除北京地区外,上海、广州和成都地区的门店也均歇业。数据显示,贤合庄全国现存门店数量为260家,相比最高峰时期仅剩余三成。
明星火锅店光环渐失
从早期的井格、小龙坎,到后来的谭鸭血、福禄娃、渡娘,再到如今芈重山、珮姐、楠火怂火锅,川渝火锅一直是北京餐饮市场上的热门品类。也因为火锅受众客群广泛、标准化程度高、后厨操作简单,只要有锅底配料和切墩厨师就能开张,尤其成为明星跨界餐饮行业的热门选项。
然而,“高开低走”的明星火锅店不只贤合庄一家。
2021年12月,演员邓伦及其好友共同创办的火社火锅在工体西路3号的黄金地段开出首店,也曾凭借“明星效应”一炮走红。不过好景不长,今年春节后,这一位置已经变为朱光玉火锅馆,同样经营重庆火锅。大众点评信息显示,目前火社火锅在北京已经没有门店。不久前,该公司还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过108万元。
2020年7月,郑恺投资的民国风火锅品牌火凤祥在宁波开出全球首店,并于同年12月在合生汇商场对面开出北京总店,开业之初也曾是热度颇高的网红餐厅。不过,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这家火锅店持续在抖音等平台推出大力度优惠套餐吸引客源。其中原价487元的三人餐仅售128元,相当于2.8折,且没有使用时间限制。即便是在餐饮行业,这样的低折扣也十分罕见,几乎算得上是“赔本赚吆喝”。
“口碑牌”方能让餐饮长红
尽管拥有明星光环的加持,但餐饮行业并不只做粉丝生意,更多消费者是冲着名气前来尝鲜。这些缺乏餐饮运营管理经验的“明星店”在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很容易将其“光环效应”消磨殆尽。
报道显示,开放加盟以来,贤合庄杭州万达店内发生天花板掉落砸伤顾客事件,又被曝出上海旗舰店大肠杆菌超标,产品性价比也屡屡遭到消费者诟病。
“梳理国内众多的明星餐饮品牌,却很难找到一个成功案例,这意味着明星餐饮的背后存在着很大漏洞。”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认为,明星更多的是利用自身的流量、影响力和品牌力,通过入局餐饮业实现快速“变现”。但他们通常没有时间和精力,也没有与餐饮行业相匹配的专业技能和经验,这导致明星餐饮往往“一地鸡毛”。
实际上,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餐饮市场,如今的消费者也更加趋于理性。相较于明星光环,实实在在的品质和口味更能让消费者甘愿买单。在朱丹蓬看来,供应链的完整、品质的保障、消费场景的创新、服务体系的升级,才是餐饮品牌长红的关键。(记者 杨天悦)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