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个月河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53.7亿元
摘要:4亿元,3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第二批延续优化创新的政策新增减税降费44.2%,充分体现了国家扶持小微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制造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分别达到32.8亿元,占比均超过20%,充分体现了国家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扶持。
本报讯(记者 胡舒彤)6月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获悉,今年前4个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53.7亿元。
其中,今年年初实施的第一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70.4亿元,3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第二批延续优化创新的政策新增减税降费44.6亿元,其他政策如留抵退税等减负38.7亿元,各项税惠减免有效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
“从规模看,今年前4个月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力度最大,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00.2亿元,占比65.2%,充分体现了国家扶持小微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河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蔡华成介绍,从经济类型看,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93.7亿元,占比超六成。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制造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分别达到32.1亿元、30.8亿元,占比均超过20%,充分体现了国家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扶持。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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