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六世代——“种业振兴看河南”系列报道之五
摘要:在豫农黑猪培育过程中,河南农业大学为首席科学家单位,总体负责豫农黑猪新品种培育过程总的技术设计、指导及育种体系构建;
□本报记者 刘晓波 陈 晨
5月23日,浚县小河镇,河南省谊发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4万头无特定病原种猪场饲喂区,当通体乌黑的豫农黑猪的电子耳标靠近智能饲喂设备时,其身份信息会被系统自动识别,便可吃到专门为它准备的定量营养餐。
“我们与河南农业大学生猪创新团队共同承担了河南省农业良种联合攻关‘生猪种质创新及新品种培育(豫农黑猪)’项目,选育的豫农黑猪已经进入六世代,很快就可以进行品种审定了。”谊发牧业董事长原泉水自豪地说。
中国是世界猪肉消费第一大国,然而,中国用于繁育商品猪的种猪近九成依赖进口品种。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从国外引进‘杜长大’(美国杜洛克猪、丹麦长白猪、英国大约克猪),杂交形成外三元猪。国外白猪长得快,平均6个月就能出栏;饲养成本低,每增重1公斤仅需消耗2—3公斤饲料。本土黑猪瘦肉率低,长得慢、数量少,平均1年才能出栏,每增重1公斤需要消耗4—5公斤饲料。所以来自国外的洋白猪逐渐成为生猪养殖业的主流,也占据了老百姓的餐桌。”原泉水坦言,外来优良品种猪的选育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盈利增长点。
不过,进口的洋猪也有缺点。国外种猪能提供繁育时间周期只有3—4年,3代之后,品种的优势基本上都会退化,还需要从国外购买新的种猪。引种—退化—再引种,对国外种猪依存度大,不少种猪企业逐渐沦为外国育种公司的经销商。
那么,为什么真正敢于尝试做本土种猪育种的企业如凤毛麟角?原因就在于培育本土种猪的难度太大了。
且不说育种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育种总得有种质资源。国外种猪占据主导地位后,本土黑猪饲养量急剧下降,种群数量暴跌,甚至一些地方品种面临灭绝。手里没有掌握足够的种质资源,创新从何谈起?
“专注育种19年,我们是河南生猪领域仅有的2家国家畜禽种业阵型企业之一。前期河南农大生猪创新团队光选种质资源就用了三四年时间,最终决定选用二花脸猪、山东莱芜猪、南阳黑猪和美国杜洛克猪进行杂交。”谊发牧业育种部负责人张永前说,杜洛克猪生长速度快、莱芜猪和南阳黑猪肉质好、二花脸猪繁殖性能高,通过杂交把各自的优点选育聚合形成了现在的豫农黑猪。
“从开始杂交到选育六世代,豫农黑猪已经培育10年了。每一代选育都要从3000头种猪里选出300头,第一代选育侧重整齐度,把毛色、外观、形状不符合要求的剔除掉,从第二代开始做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关注的指标包括产仔数、肉质和生长速度。”张永前说,第六代种猪性能比第一代有了明显提高,不仅毛色、外观统一,繁殖性能也显著提高,初产每胎产仔数可达13头以上。
历经10年风雨,豫农黑猪将来能否与国外种猪同台竞技?
“完全可以。”张永前说,与外来猪相比,豫农黑猪肌间脂肪高,口感更好,“选育过程中发现,豫农黑猪比外来猪更耐贮藏,储藏3个月猪肉的香味鲜味都不会流失。”
不过豫农黑猪最终想走向市场还要过很多关口。现在品种还未审定,即使审定了,黑猪的饲养成本比外来白猪每头要高出300—500元,反映到肉价上也会高出不少,要让老百姓接受黑猪的价格和营养价值也需要时间。
“我们将加快推进豫农黑猪的选育与审定,品种审定后与国外种猪再进行杂交,这个品种有可能会超越白猪各方面优势,既降低饲养和生产成本,又能打破国外猪的垄断地位,有效解决生猪种源‘卡脖子’问题,助力实现种业振兴。”原泉水说。
专家点评
努力破解种猪育种“卡脖子”难题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
猪专业委员会委员
河南农业大学教授 李新建
良种是畜牧业的基础和“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推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力支撑。豫农黑猪新品种培育出发点就在于确保国家种业安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以往的育种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凭借其强大的人才和技术储备独领风骚,良种联合攻关项目则要求必须有企业参与,甚至是占据主导地位。在豫农黑猪培育过程中,河南农业大学为首席科学家单位,总体负责豫农黑猪新品种培育过程总的技术设计、指导及育种体系构建;河南省谊发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豫农黑猪群体组建,群体饲养管理,育种方案执行等。
双方将充分发挥技术资源优势和独特种源优势,建立全基因组选种选配技术平台,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育种模式,加强产学研推联合融合,提高创新联合攻关效率,攻坚克难,努力破解种猪育种“卡脖子”问题,加强示范应用和本土种猪品牌打造,为中国优质猪肉安全奠定坚实根基,为种业振兴、产业升级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付 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