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群众用妆安全 驻马店“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摘要:会议对“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检查范围、主要任务、整治重点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市“四美”(美容、美发、美甲、美妆)机构化妆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近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度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暨“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部署2023年化妆品监管重点和“靓盾1号”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总结了2022年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一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严防严控严管化妆品安全,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和风险排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化妆品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会议对2023年化妆品监管工作和“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高风险产品的监管,推进安全专项整治长效化,强化化妆品风险监测处置,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持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水平。会议对“靓盾1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检查范围、主要任务、整治重点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市“四美”(美容、美发、美甲、美妆)机构化妆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记者了解到,本次“靓盾1号”行动整治范围:美容机构,即包括生活美容(含美体)机构和提供有美容服务的机构。美发机构,即包括理发店、染/烫发店、育/生发店、养/护发店和其他提供有美发(造型)服务的机构。美甲机构,即包括美甲(含美睫)店和提供有美甲服务的机构。美妆机构,即包括提供有化妆服务的照相馆(含婚纱影楼、写真等摄影机构)、形象设计/个人造型工作室、彩妆(含试用服务)柜台等。整治重点为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擅自配制,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标签必备信息不全的化妆品;质量不合规、国家药监局或河南省药监局通知停止(暂停)销售的化妆品;过期变质的化妆品等,护航群众用妆安全。
责任编辑: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