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提振消费信心 放心消费在中原”工作
摘要:大力开展全国、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提振消费信心、我们在行动”活动,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活动,开展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不出社区、不出村组活动。
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提振消费信心 放心消费在中原”工作
驻马店网讯(记者 闫海峰 通讯员 李一豪)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中原”工作推进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宣读了《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中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中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中原”系列活动,是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部署的重要措施。要以此项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全力助推我市经济扩量提质。
就如何开展全市“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中原”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到“两个把握、一个强化”。要把握活动背景,深刻认识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把握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全国、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开展“放心消费在中原”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提振消费信心、我们在行动”活动,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活动,开展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不出社区、不出村组活动。要强化机制保障。市(区)市场监管局要设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调度会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按照活动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2023年年底前,全市将培育创建1至2个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区)、10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区);培育和认定的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主体达到1600家;全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县(区)覆盖率达100%,公开承诺企业数突破500家;全市12315“五进”站点达到1600家、ODR企业发展到400家。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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