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交公司荣获河南省“双拥共建示范单位”称号
摘要:全媒体记者 张勇 通讯员 戚阿东 近日,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河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表扬河南省双拥共建示范单位先进典型的通报》,授予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河南省“双拥共建示范单位”称号。
全媒体记者 张勇 通讯员 戚阿东
近日,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河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表扬河南省双拥共建示范单位先进典型的通报》,授予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河南省“双拥共建示范单位”称号。
5月5日上午,驻马店市举行了“河南省双拥共建示范单位”授牌仪式。驻马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东为驻马店市公交公司授牌。
一直以来,驻马店市公交公司高度重视双拥共建工作,每年将双拥工作纳入企业发展全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为彻底解决确山基地官兵及家属出行不便等问题,公司与部队签订了共建服务协议,专门开辟了一条直达部队营区的“八一拥军公交专线”,充分利用公交站亭广告版面、公交车载流动字幕、公交场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刊播双拥工作宣传标语口号,以及在公交车厢显著位置张贴“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凭证免费乘车”等温馨提示,形成“流动+固定”的双拥工作宣传氛围。同时,公司常年坚持所有公交线路及车辆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免费乘车,用实际行动提升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尊崇感,助力我市双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驻马店市公交公司将以此次授牌为新的起点,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把驻马店公交打造成全国非公企业双拥工作的示范阵地,形成独具亮点的双拥工作“驻马店公交模式”。
责任编辑:张勇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